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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数据】大数据杀熟侵犯消费者权益 |
【dsj】2018-3-19发表: 大数据杀熟侵犯消费者权益 同样的商品或服务,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,这在互联网行业叫作“大数据杀熟”。调查发现,在机票、酒店、电影、电商、出行等多个价格有波动的平台都存在类似情况,且在在线旅游平台较为 大数据杀熟侵犯消费者权益大数据杀熟侵犯消费者权益来自大数据dsj相关,仅限大数据dsj观点以及网络浏览,佛山陶瓷网对大数据杀熟侵犯消费者权益以及内容不做任何推荐。 调查发现,在机票、酒店、电影、电商、出行等多个价格有波动的平台都存在类似情况,且在在线旅游平台较为普遍,而国外一些网站早已有过类似情况。 (3月18日《北京青年报》)其实,不管是“大数据杀熟”还是“大数据欺生”,本质上都属于消费歧视,都违背了商业道德,违背了定价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交易原则,侵犯了消费者权益。 市场监管、价格执法等维权部门则应加强对经营者定价行为的监督,发现“大数据杀熟”等价格歧视行为,依法介入,该规范的规范,该追责的追责,让商家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,给消费者创造一个公平的消费环境。 (【dsj】更新:2018/3/19 18:53: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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